在改制勞動部前夕,勞委會通過「派遣勞工保護法草案」,剛性框束勞動市場的數量、價格與遊戲規則。這樣一個既反國際化、反市場化,又不合知識經濟社會時宜的「鎖國保護主義惡法」,竟然可能通過,令人詫異。
勞動派遣是一種非典型(非正規)勞動雇用方式,源自一九二○年代美國,是非常重要的新興特殊用工方式。二次大戰後,在各國迅猛發展,絕大多數OECD國家,都擁有十分成熟的勞動派遣市場。勞動派遣也是全球化運動後,國際人力發展服務業重要類項,展望未來更有極大成長願景。
勞動派遣成為正規工商業服務業而崛興,可說是為了因應勞動市場供與需兩方面,在過去半個世紀發生的重大型態典範移轉而來。尤其是全球化經濟市場,轉向由「市場需求」主導決定,國家產業經濟政策、企業公司組織機構發展、專業職能演進、產品/服務提供,都必須時時「隨市場起舞」。全球經濟已沒有農業社會的永恆行業、永恆產品/服務或終生雇用、終職就業情事。
今天勞動就業主體的企業公司平均壽年,亦從既往百年數世代的永續,到今天只剩下一點三年到三點五年(美國普查局數據)。因此國家產業經濟與機構組織發展,必須轉向權變彈性,否則將無法因應市場的挑戰。
派遣乃成為全球解決此一巨變挑戰的務實方案,今天的鴻海不就是美國蘋果的派遣產製事業,台積電不就是Intel、奇異的派遣代工事業?則勞動派遣之類的「非典雇用」,也是各國肆應變遷所必須,但在台灣,卻要逆勢剛性立法,根本是「不可能任務」。
當前先進社會解決勞動派遣興起之道,就是積極促進「勞動雇用外部化」,輔導人力發展服務業正面合理的制度化發展,讓勞動供給就業,也能像供給面經濟一樣,增高其權變彈性化能量,透過更自由開放的人力發展服務業之市場化機制,肆應全世界勞動市場轉變的機制創新。
政府要加強本國勞工保護,不應在保障職缺與待遇水準,而應在保護職場環境品質、安全健康、無障礙發揮能力潛勢的管理機制;至於就業機會與待遇水準,都應該是「讓市場市場化」之事,政府不應該施予過度僵固化的囿限與干預,強加「有形之手」的結果,最可能是同時傷害了雇主應對市場變遷的權變能力,以及留駐在地永續投資營運意願,也更傷害了其他未在職場勞動力的進場空間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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