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軍聞社記者林宜慶臺北卅一日電)最高軍事檢察署檢察長曹金生今天說明「洪仲丘下士死亡案」偵查報告,強調軍檢依法起訴相關違失人員,這個案子並沒有就此了結,相關禁閉流程中是否有人涉及違法,還在分案調查。
曹金生針對陸軍下士洪仲丘死亡案多項疑點,逐一說明,他表示,先前在新聞畫面中前往飲料店買飲料的白衣男子,經比對後,證實並非范佐憲,而先前有媒體指出上士陳以人、士官長范佐憲以飲料賄賂醫護人員,加速體檢報告出爐,經查證,是林姓護士自行訂購飲料,並招待陳以人以及范佐憲,陳范兩人並無賄賂行為。
關於體檢報告能夠迅速出爐,曹金生解釋,依據國防部的規定,體檢報告須在十四日內完成,並無規範最短時限;但如確認為部隊需求及服務部隊的立場,可盡快完成報告或當日取得;但此行為可能會造成偽造、錯誤或圖利的嫌疑,國防部會通盤檢討。
針對黑畫面的外界疑問,曹金生說,是監視器錄影主機因不明原因停止錄影,並未遭人為刪改,桃園地檢署會繼續追查主機停止錄影的原因。
他表示,雖沒有錄影畫面佐證,但經查證,不影響洪仲丘當時有無受不當體罰或管教事實的認定。
曹金生並說明洪仲丘搭乘的救護車,僅閃警示燈,但未使用警鳴器,有可能因此導致延誤就醫,將會請行政院衛生福利部醫事審議會鑑定是否有醫療疏失。
至於陸軍269旅前政戰主任陳毅銘上校部份,高等軍事法院檢察署檢察長史勝德上校說,269旅是代管各單位移送的執行禁閉、悔過處分,單位只審查禁閉單、兵籍資料、體檢表還有懲處單位的人評會記錄四份資料,在整個過程中,「沒有經過陳毅銘的核章」。
另外,有關洪仲丘為何攜帶照相手機入營,史勝德指出,這是單一事件,軍事檢察官偵查的情況不會考量死者當時的動機,他在單位的士官評議會也沒有交代。
史勝德說,洪員在會中承認攜帶照相手機,但只說是收假時忘記了,因此把照相手機及一台MP3帶進去,剛好就被營區門口衛兵查獲通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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